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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加強政協協商民主建設
原標題:重點加強政協協商民主建設
協商這樣一種方式,古往今來早就有之,大凡君臣議事、群眾討論商量,都是協商的表現。然而,協商與民主結合,并且成為一種政治制度,則是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以后才確立的。
中共中央近日印發的《關于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指出,繼續重點加強政黨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政協作為專門協商機構,在協商民主建設中如何發揮作用,具體有四個方面:
一、 明確政協協商的主要內容。這就是,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各黨派參加人民政協工作的共同性事務,政協內部的重要事務以及有關愛國統一戰線的其他重要問題。這個規定,與2006年頒發的《中共中央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精神是一致的,對各級政協都適用。當然,我們還應適應時代發展要求,不斷總結提煉各地成熟的做法和經驗。
二、 完善政協會議及其他協商形式。政協政治協商的主要形式有全體會議、常委會議、主席會議、專題協商會議等。另外,還要通過提案、視察調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經常性工作開展協商。近年來,全國政協不僅堅持了已有的協商形式,而且在創新協商載體、增加協商密度、提高協商成效上做了有益的探索和實踐。重點抓了每年1次的全體會議、2次專題議政性常委會、2次專題協商會、20次雙周協商座談會。這些會議與過去相比,一是增加了會議的次數,提高了協商的密度;二是拓寬了協商內容,不僅有經濟社會問題,還增加了政治、黨建、法治方面的內容;三是加強互動,不是你講我聽,而是相互討論、求同存異、增進共識。特別是創新了雙周協商座談會,其主要特點:代表性強,參會的委員和專家學者都是各領域的代表性人物,并且大多是民主黨派人士,體現了會議的統一戰線性質。選題務實,注意選擇現實生活中存在的而又解決得不是很好的、切口比較小的問題來協商。內容豐富,涉及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等方面,而且有效貫通了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使四種重要協商形式集中在一個平臺進行展現。氛圍民主,鼓勵自由發言,暢所欲言。效果很好,會議每次都邀請中央相關部委同志參加,不少意見建議還得到了他們的直接回應。
三、 加強政協協商與黨委和政府工作的有效銜接。推進政協協商民主的一個關鍵問題,是要發揮黨在協商民主建設中的領導核心作用,對政協協商與黨委和政府工作的有效銜接作出規定。目前,各地政協貫徹文件要求,正在進行的改革舉措有:規范協商議題提出機制;規范年度協商計劃的制定實施,將年度協商計劃納入黨委議事日程;健全委員知情明政制度;規范黨政領導參加政協協商活動;完善協商成果采納、落實和反饋機制。
四、 加強人民政協制度建設。這些年來,各地緊密結合實際,在政協協商民主制度建設方面取得了重大進展。全國共有20多個省區市委和副省級市委制定了關于加強人民政協政治協商的專項制度文件,為政協協商民主提供了制度遵循和保障。各級政協組織將認真貫徹中央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研究制定規范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具體意見;開展深入調查研究,在條件成熟時對政協界別適當進行調整;改進委員產生機制,制定委員管理的指導性意見;在政協建立健全委員聯絡機構,完善委員聯絡制度,推進人民政協事業與時俱進。(作者系全國政協委員、辦公廳研究室主任)
編輯:薛鑫
關鍵詞:政協協商 大政方針 發揮黨在協商民主建設中的領導核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