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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創業,誰來急總理之所想?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月2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支持發展“眾創空間”的政策措施,為創業創新搭建新平臺。
就在兩天前,總理在聽取專家學者和企業界人士對《政府工作報告》意見和建議的座談會上也曾表示,解放和發展生產力,當前就是要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把“草根原創”迸發出的新元素、新模式匯聚成驅動經濟發展的新動力。
去年,總理共主持召開39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其中18次都涉及小微企業與鼓勵創業。
可見,在總理心中,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分量和緊迫度非同一般。
去年,中國實現了“1塊錢注冊公司”的工商注冊改革,使大眾創業的“開頭難”變得容易。然而,總理在此后依然多次為小微初創企業的融資、稅收扶持和培育環境等問題勞心勞力。
簡言之,發展大眾創業,總理早已開始努力,而地方政府、投資者、創業者個人卻需要做出更多“本該自己爭取”的努力。
28日常務會議提出“在創客空間、創新工廠等孵化模式的基礎上,大力發展市場化、專業化、集成化、網絡化的‘眾創空間’,實現創新與創業、線上與線下、孵化與投資相結合”等一系列指導性部署之后,點明這一系列部署的目的,就是“為小微創新企業成長和個人創業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開放式綜合服務平臺”。
這是地方政府應做出努力的第一點改進。雖然很多發達地區已經設立了一些“孵化器”、“眾創空間”,個別服務平臺也具備到位的“服務意識”,能夠提供便利的注冊登記服務,甚至財務、風險控制上的指導,稱得上是“便利化、全要素”。然而,一些“眾創空間”卻免不了“玩‘創業’概念,走商業化道路”;或是用“會有‘風投’光顧”吸引“守株待兔”的創業者消費,其“物價”是十足的“小資水平”——即使相對于創業成功的收益而言,這些消費是微不足道的。但這無疑是大搞“創業地產”,讓政策在執行中變了味,走了樣。
急總理之所想,需要“眾創空間”們能夠把“目的”,由搞“創業地產”賺取收益,真正轉變為讓小微初創企業活下去、壯大起來。
而在一些城市郊區或農村的“科技產業園區”,由于“人氣不足”,這些“招商引資地產”很難實現“不空置”,既浪費了空間資源,又難以收回投入的成本。此類地區“低成本”有余,“便利化、全要素”卻嚴重不足。
可見,地方政府應做出努力的第二點改進是加大當地對大眾創業的政策扶持。
28日常務會議提出“適應‘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集中辦公等特點,簡化登記手續,為創業企業工商注冊提供便利。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對‘眾創空間’的房租、寬帶網絡、公共軟件等給予適當補貼,或通過盤活閑置廠房等資源提供成本較低的場所。”這顯然不是無的放矢。
針對投資者,28日常務會議提出“完善創業投融資機制。發揮政府創投引導基金和財稅政策作用,對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支持,培育發展天使投資。完善互聯網股權眾籌融資機制,發展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鼓勵金融機構開發科技融資擔保、知識產權質押等產品和服務。”
中央政府給予投資者的“激勵”,并不止于政府引導基金的補貼支持和財稅政策的優惠扶持,更大的利好是,通過完善互聯網股權眾籌融資機制,確定和保障投資者股權利益;通過發展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增加股權的流動自由,便于投資者防控風險;通過鼓勵金融機構開發科技融資擔保、知識產權質押等產品和服務,讓科技、文化產業領域的創新企業能夠在資金鏈斷裂時“挺過去”,最大限度地保存創業企業的價值。
最后,創業的關鍵是創業者。以前的創業者,沒有鼓勵政策,就自己闖出一條路來;沒有資金、資金鏈斷裂,也屢敗屢戰。能夠取得成功,歸根到底還是靠自己。
現在,政府不斷打造創業環境、給予優惠政策、激勵社會資本對創業的支持,創業者怎能無動于衷?然而,創業畢竟風險較大,很多有經驗的人卻滿足于當前的生活質量、固步自封;缺少經驗的人雖有熱情,卻也不敢貿然“下海”。
為此,28日常務會議提出,“要打造良好創業創新生態環境。健全創業輔導指導制度,支持舉辦創業訓練營、創業創新大賽等活動,培育創客文化,讓創業創新蔚然成風。”
大眾創業,于公于私都是值得為之努力和改變的好事,地方政府、投資者、創業者不能再袖手旁觀,應當急總理之所想,與總理并肩開拓大眾創業這片“希望的田野”!
編輯:水靈
關鍵詞:大眾創業 總理 創新 創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