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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山吸引人才出新辦法 博士落戶樂山發10萬安家費
原標題:樂山吸引人才出新辦法 博士落戶樂山發10萬安家費
院士落戶樂山,發放200萬元安家費,博士的安家費為10萬元。1月16日,《樂山市吸引優秀人才落戶試行辦法》公布,出臺了一系列吸引高層次人才、創新型人才、學術技術帶頭人、有突出貢獻人員的舉措。
《辦法》將優秀人才分為7類:1類為兩院院士,2類為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科學、技術和管理專家等,3類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的人才等,4類為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5類為急需緊缺的、具有豐富工作經歷的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6類為經省級以上權威部門認定的具有特殊專長、才能、技藝等人員,7類為省委組織部面向基層、定向選調的“985”、“211”高等院校優勢專業或急需緊缺專業的應屆優秀畢業生。
上述7類優秀人才落戶樂山,將給予安家補助。
在為樂山市用人單位服務期間,7類優秀人才提供購房合同,相關部門認定其能力和業績突出的,將按相關標準給予安家補助:1類人才為200萬元,2類人才為150萬元,3類人才為80萬元,4類人才為20萬元,5類人才為10萬元,6類人才為5萬元,7類人才為5萬元。安家補助按5年計算,分年度平均支付。
7類人才落戶初期暫無居住條件的,可享受為期不超過5年的租房補貼:前4類人才每人每月3000元,5類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6類人才每人每月1500元,屬7類人才的,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碩士每人每月15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享受安家補助時,再扣除之前享受過的租房補貼。
《辦法》還將對優秀人才創業予以扶持。如:對經評估確認具有國際國內領先水平、符合該市產業發展方向、自主創新能力突出、能夠引領該市產業升級換代并帶來重大經濟社會效益的優秀創新創業團隊,帶頭人或骨干落戶的,給予每個團隊100萬元至150萬元的創新或創業資助。
此外,《辦法》還出臺了優秀人才的未成年子女就讀、配偶就業、醫療等方面的配套措施。(記者 丁偉)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樂山 落戶 安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