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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深圳市原副市長王炬等138名不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被收監
新華社廣州1月8日電(記者詹奕嘉)記者8日從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獲悉,2014年廣東有138名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被收監執行刑罰,其中包括深圳市原副市長王炬等12名廳局級干部,廣東檢察機關還立案查處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背后的職務犯罪16件16人。
為監督糾正“有權人”、“有錢人”等罪犯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問題,最高人民檢察院2014年在全國部署開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專項檢查活動,重點對象是在監獄、看守所、社區矯正場所服刑的職務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罪犯(下稱“三類罪犯”),以及人民群眾有反映、有舉報的其他服刑罪犯和刑滿釋放人員。
據廣東省檢察院監所檢察處處長彭章波介紹,2014年3月至12月,廣東檢察機關核查減刑、假釋的“三類罪犯”2895人,糾正違法減刑、假釋6件6人,核查暫予監外執行罪犯322人,對其中263人由市級檢察院統一組織進行體檢。
截至今年1月初,廣東司法機關已對138名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收監執行刑罰,其中群眾舉報的“非三類罪犯”4人、涉黑犯罪罪犯1人、金融犯罪罪犯7人、職務犯罪罪犯126人。
彭章波說,這126人中包括深圳市原副市長王炬、云浮市原市委常委鐘德標、廣東省經協辦經協集團原總經理馮科業、廣州市園林局原副局長葉榮達、深圳市民政局原局長黃亦輝、深圳海關原關長趙玉存等12名廳局級干部。
2014年,廣東檢察機關還深入查辦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背后的職務犯罪,在此次專項檢查活動中發現職務犯罪線索27條,已立案查處16件16人。
彭章波表示,刑罰執行監督是一項長期艱巨的工作,廣東檢察機關將繼續強化對刑罰執行的監督,加大查處刑罰執行背后職務犯罪行為的力度,積極維護司法公正。
編輯:羅韋
關鍵詞:罪犯 廣東 深圳市 副市長 王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