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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鐵男之子廣汽集團掛名領薪 月薪2萬從不上班
央廣網廊坊12月10日消息(記者孫瑩)2014年12月10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劉鐵男受賄案作出一審宣判,對劉鐵男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審判書中提及,在廣汽集團相關項目報國家發改委核準期間,2005年下半年,應劉鐵男要求,廣汽集團董事長張房有將劉德成安排到廣汽集團在香港投資注冊的駿威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駿威公司)工作。2007年上半年,因劉德成不安心在香港工作,劉鐵男又向張房有提出將劉德成調回北京,香港駿威公司下屬廣州駿威公司遂專門為劉德成設置駐北京代表一職。2007年6月至2012年12月,劉德成未實際工作而從廣州駿威公司領取薪酬共計121.3060萬元。劉鐵男對劉德成未實際工作而領取薪酬的情況知情。
上述事實,有經庭審舉證、質證,本院予以確認的下列證據證實:
1、 證人張房有的證言證明:2005年下半年,應劉鐵男要求,其安排劉德成到香港駿威公司工作。由于劉德成不能勝任工作,還想回北京,香港駿威公司總經理張寶慶向其建議由廣州駿威公司在北京專門設一個代表處,讓劉德成任駐北京代表。其為了討好劉鐵男,認為公司就算把劉德成養起來也要安排好,遂表示同意。不久,劉鐵男也要求將劉德成調回北京,其將擬安排劉德成任駐北京代表一事告訴了劉鐵男,劉鐵男贊同。此后,廣州駿威公司與劉德成簽訂了勞動合同,按照工作安排,劉德成應在廣汽集團駐北京辦事處辦公,受廣州駿威公司和廣汽集團駐北京辦事處雙重領導,但廣汽集團駐北京辦事處主任蘇家義對其稱劉德成沒有上過班,其也只有在請劉鐵男吃飯的時候,才會見到劉德成。
2、 證人劉德成的證言證明:2005年下半年,其回國不久,劉鐵男讓其到香港駿威公司工作。2007年夏天,因其不愿意在香港上班,廣汽集團另安排其擔任廣州駿威公司駐北京代表,其除了偶爾找過蘇家義,沒有去上過班,一直忙自己的事。劉鐵男知道其平時不去上班,曾勸其沒事去辦公室坐坐,給領導寫篇報告,也算工作了,但其不愿意,所以沒為廣汽集團做過任何工作。當時其經營了幾家公司,劉鐵男平時給其打電話時,其不是在家里待著就是在外地跑自己公司的事,劉鐵男應該知道其沒有去上班。其曾將每月領大概2萬元工資的情況告訴了劉鐵男。這些年其從廣州駿威公司共領取了100多萬元工資。
3、 證人張寶慶的證言證明:劉德成在香港駿威公司工作期間,不能勝任工作,開始時經常請假回北京,后來就根本不來上班了,因此無法取得香港的工作簽證。為了搞好與劉鐵男的關系,有利于集團項目在國家發改委審批,征得張房有同意,其專門為劉德成設立了廣州駿威公司駐北京代表一職,不需要劉德成做工作,就是以此名義給劉德成發工資,把劉德成養起來。其安排廣州駿威公司總經理梁耀華為劉德成辦理的具體聘任手續,其作為廣州駿威公司的董事長,從公司相關人員處了解到劉德成沒有上班,劉德成在任職期間也未與其聯系過。
4、 證人蘇家義、姚仲強(時任廣汽集團駐北京辦事處主任)、戴旭峰(廣汽集團駐北京辦事處原工作人員)的證言均證明劉德成任廣州駿威公司駐北京代表期間未到崗工作。證人蘇家義還證明,有一次劉鐵男向其了解劉德成的工作情況,其認為劉德成不來上班的事情不好直接告訴劉鐵男,就敷衍了幾句,劉鐵男應該明白劉德成沒來上班。
5、 被告人劉鐵男的供述及親筆供詞證明:2005年下半年,其通過張房有將劉德成安排到香港駿威公司工作,由于劉德成不愿在香港工作,其又向張房有提出將劉德成調回北京,張房有同意,并于2007年安排劉德成任廣州駿威公司駐北京辦事處的代表。劉德成回北京后,基本上沒怎么上班,白拿工資,其每次在上班時間給劉德成打電話,他不是在家就是在別的地方,都沒上班。其還專門問過蘇家義有關劉德成的工作情況,蘇家義只是敷衍了幾句,其就明白劉德成肯定沒有正常上班。此外,劉德成回北京以后,其給他介紹了一些老板,他平時都忙著和這些老板做生意,沒把精力放在工作上。劉德成對其講過廣州駿威公司駐北京辦事處代表的月工資是2萬元左右,從2007年到2012年一共有100萬元左右。因為其支持過廣汽集團的一些項目,所以他們給予了劉德成特殊關照,把劉德成養了起來。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劉鐵男之子 劉德成 掛名領薪 廣汽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