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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防城港市政協副主席黃福明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新華社南寧9月26日電(記者 夏軍)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26日發布消息稱,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對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市政協副主席黃福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
經查,黃福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財物。其行為已經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并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審議并報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批準,決定給予黃福明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編輯:付鵬
關鍵詞:防城港市政協副主席 黃福明 開除黨籍 開除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