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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子”腐敗現象透視:群體眾多 游離權力邊緣
“打虎”“拍蠅”“抓狐貍”——這些打擊腐敗的形象說法已廣為人知。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采訪發現,現實中還有比“蒼蠅”更小的一類腐敗群體—— “蚊子”,他們直接面對具體群眾,多攫取微利,卻為數眾多,讓人煩不勝煩,最為群眾厭惡。專家表示,“蚊子”敗壞社會風氣,對其危害要高度重視,采取綜合措施,還社會以清風正氣。
“蚊子”群體有哪些?危害有多大?
今年3月,全國政協委員、復旦大學圖書館館長葛劍雄一番話引人關注:“說是‘蒼蠅’‘老虎’一起打,關鍵是打掉‘老虎’才有信心。還有人說‘蚊子’也要打,‘蚊子’就不要先打了,氣溫降低‘蚊子’自己就會死掉的。”
葛劍雄的觀點引起人們的爭論。同時一個問題也隨之而來--“蚊子”是什么?
“中國網事”記者梳理發現,許多報道雖然提到反腐也要撲“蚊子”,然而兩者的區別并沒有明確標準。一般來說,基層部門中分布在服務窗口、執法審批最末端等崗位中的違規違紀人員,包括眾多不帶“長”的政府普通工作人員、腐敗村官等,往往被稱為“蚊子”。
從實際案例來看,“蚊子”包括違規違紀的企事業單位財會人員、后勤管理人員、執法協助人員、村干部、駕校教練等群體。記者調查發現,這些人違規多,違法少。比如:找村干部蓋個章,得收百十元的“蓋章費”;電力公司人員進村修電表,收村民幾十元的“車油費”;上車前,得給駕校教練塞包香煙等等。
“蚊子”在腐敗群體中職位、權力不大,但有時造成的危害不小。個別“蚊子”貪腐數額之大、手段之惡劣,堪比“老虎”。最近,北京市查處的一批村干部腐敗案件中,海淀區西北旺鎮一名村會計竟挪用資金高達1.19億元。此前,廣東省中山市火炬開發區宮花村3名村干部從1998年到2011年“鯨吞”了1.27億元補償款。
大多數“蚊子”是“吃拿卡要”之中的“細微腐敗”,卻足以敗壞社會風氣。中央黨校政法教研部教授林喆說,“蒼蠅”“蚊子”這些腐敗群體在最基層與群眾打交道,往往直接侵犯老百姓的利益,是群眾最為直觀感觸到的腐敗。
“蚊子”游離于權力邊緣,為何能腐敗?
林喆認為,“蚊子”實際上就是游離在公權邊緣的群體。但凡與權力沾邊,不論手握權力大小,如不受監督制約,同樣產生腐敗,滋生蚊蠅。
中國人民大學反腐敗與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暉說,“蚊子”在權力體系里處于邊緣地帶,卻也能接觸權力,有崗位控制力,在服務對象面前認為自己是權力代表者和行使者。如果權力體系內腐敗盛行,這種雙重復雜心理容易激發他們的腐敗動機。
專家認為,由于容易抵達職業的“天花板”,一些基層工作人員對工作認同感、職業榮譽感較差,遇有腐敗機會就容易求“補償”。
“蚊子”腐敗群體數量眾多,且無處不在地分布在群眾生產生活的各個環節。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蚊子”難撲原因有三:一是體量小而數量多,個體危害難彰顯,“無外乎就是一包煙的事,處理人就大題小做”。因此許多人認為不值得打,不能把有限的司法資源用來重點對付“蚊子”;二是查處難,細微腐敗行為隱蔽,難以做到“有圖有真相”;三是處罰難,大多數蚊子都是“吃拿卡要”中的非典型違紀,多是偶發行為,一次違紀數額少,即便處罰,也很輕微,形成不了震懾力。
例如,今年6月,青海湟源縣一名交警在事故處理完一個月之后仍不肯歸還扣留駕照,最后當事人用200元才“贖回”。媒體評論說,索賄200元,既不夠抓,更不夠判,即使被嚴肅追究,充其量也就是以違反黨紀政紀處理,人們遇到這種行為大都會選擇忍氣吞聲。
撲蚊需織密“網眼”,清除滋生“死角”
專家認為,隨著反腐深入進行,反腐措施的“網眼”要越織越密,嚴查群眾身邊的腐敗,發揮“神經末梢”紀檢監察人員的作用,同時整治不良風氣,清除衛生“死角”,讓“蚊子”無從滋生。
毛昭暉說,當前反腐的重點仍是打“老虎”、拍“蒼蠅”,但對于“蚊子”的危害也不能忽視。他提出三個建議,一是加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把一些不應由政府管的服務還給市場和社會;二是針對基層工作人員實施崗位廉政教育;三是在建立有效考評機制基礎上,為基層人員提供上升通道,讓他們看到職業前途,珍惜現在的工作。
林喆認為,在發揮刑事、行政等處罰威懾力的同時,還要弘揚良好的社會風氣,優化政治生態,只要社會風清氣正,“蚊子”也就沒有了生存空間。
事實上,從中央到地方,“撲蚊”行動已在開展。越來越多的地方把紀檢機構延伸至農村、社區。今年教師節前夕,記者在多地看到,原來被稱為“禮品中轉站”的學校收發室,許多都已禁止寄存禮品。記者郭遠明 王衡 湯陽 段續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蚊子”腐敗現象 蒼蠅老虎一起打 細微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