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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孝燮:一份沉甸甸的責任
我從“文革”結束后的1978年開始擔任第五屆全國政協委員,連任了三屆,細細數來15年,件件往事縈繞心頭。正是從擔任全國政協委員開始,我幾乎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文物保護、歷史文化名城以至后來的世界遺產保護工作當中。特別是在六屆全國政協期間,以侯仁之委員為首的四位委員向政協大會提交了中國加入《保護世界自然和文化遺產公約》的提案,為我國承擔世界遺產保護工作盡了一份政協委員的責任,其中就有我在內。
1985年,在六屆全國政協第三次會議前,北京大學教授侯仁之委員打電話給我。他說,聯合國教科文組織1972年在巴黎通過了一個《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中國應該加入這個公約,我們應該提交一份這樣的提案。我當即表示完全贊成。侯仁之教授先是在1984年到美國康奈爾大學講學時知道這件事的,這給他很大的震動,中國歷史文化淵源深厚,完全符合世界遺產的條件,我們應該放眼世界,更好地保存祖先留給我們的珍寶。這樣,就有了這份由侯仁之起草的,侯仁之、陽含熙、我和羅哲文共同簽名的,編號為663號的提案。1985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了我國參加《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1987年,我國有了第一批入選世界遺產保護的項目。
正是有了這樣的好傳統,不管是哪一屆,全國政協委員都要為保護文物而調查研究,而奔走呼吁,而提提案,甚至上書中央。保護北京古都風貌,更成了政協委員義不容辭的責任。這時,往往是全國政協會同北京市政協一起去調查。我還清楚地記得這樣一件事:五屆、六屆全國政協的時候,我們多次調查并呼吁:盧溝橋具有重要的歷史價值,不能再走車了。在一次調查現場,一位大概是管道路交通的負責人說:“橋,就是走車的。”我不太同意他的這個觀點。我說:“過去是,但現在不行!碗是吃飯用的,但我們故宮陳列的金飯碗就不是吃飯用的!”
回憶保護文物的往事,有時很順。1979年2月北京德勝門箭樓要拆除。當時我是五屆全國政協委員,有責任呼吁不拆。即于2月19日上書陳云副主席,請考慮制止破壞這一文物,很快就批準了我的信。但是有時也出現過莫名其妙的突變,若不是據理力爭,像該列入到歷史文化名城的上海,該列入世界遺產的平遙古城,恐怕都被一下子抹掉了。上海是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國近代史的縮影,是中國共產黨的搖籃,怎能不列入歷史文化名城?平遙古城古建筑基本上是原汁原味,保持完整,漢族文化傳統特色突出,“歷史真實性與環境整體性”的保護都很好,怎能在我們自己最后討論申報世界遺產會上突然“榜上無名”?對上海的這件事,是六屆全國政協委員單士元、羅哲文和我聯名上書萬里副總理才搶救回來。而平遙古城,是我在會后不得不立即于1995年6月19日緊急上書給建設部侯捷部長等領導,建議一定把它申報為世界遺產。
自從成為全國政協委員,全國政協組織的文物保護調查活動給了我很大的機緣,使我對古建文物有了更多“身臨其境”的調查研究,我想,保護文物,保護世界遺產,匹夫有責。
(作者為第五、六、七屆全國政協委員)
(本版文章摘自《人民政協紀事》,刊登時有刪節)
編輯:楊雅婷
關鍵詞:全國政協 保護 政協委員 責任 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