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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禪額爾德尼·確吉堅贊
(1938—1989)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二、五屆全國委員會副主席。
原名貢布慈丹。藏族。青海循化人。1941年被班禪堪布會議廳選定為第九世班禪的轉世 靈童。1949年6月3日,經當時的中央政府批準,為第十世班禪。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即 致電毛澤東主席和朱德總司令,表示擁護中國共產黨,擁護中央人民政府,并愿為完成祖國 統一大業貢獻力量。1950年,派團到北京,向中央人民政府致敬,并提出解決西藏問題的方案。1951年4月到北京,支持和推動中央人民政府同西藏地方政府代表關于和平解放西藏的談判。1952年由青海返藏。1954年12月至1959年4月和1979年7月至1983年6月任政協全國委員會 副主席。1956年4月任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第一副主任委員。同年11月,應邀去印度參加釋 迦牟尼涅钅至2500周年紀念活動,并獲印度婆羅奈斯佛教大學榮譽佛學博士學位。1959年3月 任西藏自治區籌委會代理主任委員。“文化大革命”中,受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迫害。1980年后,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改委員會委員,援助西藏發展基金會主任委員,中國佛 教協會名譽會長,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院長。是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 第二、五、六、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政協第三、四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
編輯:楊雅婷
關鍵詞:副主席 共產黨 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