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政協·協商>協商 協商
福建省政協對口協商完善醫患糾紛調處機制
福建省政協對口協商“完善醫患糾紛調處機制”
“努力把事態化解在萌芽階段”
本報訊(記者 肖飛)“進一步完善醫患糾紛調處機制,總結我省‘五位一體’醫患糾紛調處機制的好經驗好做法,發揮第三方鑒定、醫療責任保險的作用,做到多方聯動、準確到位,努力把事態化解在萌芽階段。”8月29日,在福建省政協召開的“完善醫患糾紛調處機制”對口協商座談會上,省政協副主席陳紹軍提出要求。
“完善醫患糾紛調處機制”是福建省政協今年協商工作計劃的一項重要內容。今年7月,省政協教科文衛體委員會和農工黨福建省委員會組成聯合課題組開展專題調研,為對口協商做好充分準備。
省政協調研報告認為,當前醫患糾紛有“三大趨勢”,即數量逐年增加,患者索賠金額逐年增加,醫患糾紛的影響有擴大化的趨勢。賴應輝委員建議:“抓緊制定出臺適合本省實際的醫患糾紛預防與處置地方性法規或規章,將醫患糾紛處置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
加強醫院內部溝通調解機制和醫患糾紛的預防機制建設至為重要。程玉敏等委員建議,要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強力推行分級診療制度,減輕上級大醫院醫務人員工作量,增加與患者溝通的時間。
“要進一步完善第三方調解機制。”潘亮、劉健委員認為,應建立預防宣傳、現場處置、依法調解工作機制。
黃秀惠、楊陽委員提出,要果斷處置“醫鬧”行為,依法嚴厲打擊處理“職業醫鬧”。
“要進一步完善醫療風險分擔機制,在完善現有的醫療責任保險的基礎上,可借鑒政策性農業保險與信用保險的做法,通過稅收減免、保費補貼等優惠政策,合理分擔醫療風險,逐步實現所有醫療機構全覆蓋。”許多委員有此共識。
協商會上,省直14個部門針對委員們提出的意見積極回應。其中,省政府法制辦表示,將加強醫患糾紛調處機制立法的前期準備工作,會同省衛計委開展前期立法調研,在制定2015年立法工作計劃時列為正式立法項目并制定出臺該辦法。
編輯:楊雅婷
關鍵詞:醫患 糾紛 政協 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