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政協協商政協協商
哈爾濱市政協: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要數量與質量并重
哈爾濱市政協召開月協商座談會
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要數量與質量并重
建言
●力爭實現農民合作社對農戶的基本覆蓋。
●提高農村合作社規范化建設水平,創新經營機制。
●農民合作社與生產企業進行對接。
●推進農業集群產業發展,打造區域品牌。
本報訊(記者胡京春)“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符合哈爾濱市作為農業大市的基本市情,符合農業生產特點。加快推進農村合作發展,是深化農村經濟改革的關鍵點。”如何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又好又快發展?9月11日,哈爾濱市政協召開“加快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月協商座談會。
據通報,截至2014年6月末,哈爾濱市達到標準社以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5706個,占登記注冊合作社的54.3%。其中以種植為主的3286個,以養殖業為主的1608個。入社成員26.8萬戶,占農戶總數的22.9%,帶動農戶36.5萬戶。2013年實現經營收入9.7億元,人均增收396元。
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既要有數量更要有質量。去年8月到今年8月,市民盟、市政協農業界委員多次深入各區、縣進行了調研視察。針對調研視察中發現的問題,委員和專家學者在協商會上提出對策。
“農民合作社已成為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一支重要力量。”省政協委員、五常市新莊農民專業合作社理事長劉清泉建議要在提高農戶入社率上下功夫,力爭實現農民合作社對農戶的基本覆蓋。鼓勵村兩委、基層供銷社、農村能人、龍頭企業、鄉鎮事業站所以及城市各類社會團體和組織,領辦農民合作社。鼓勵各類合作社開展跨區域、跨領域經營。要提高合作社規范化建設水平,創新合作社經營機制,支持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培育信用主體。
市民盟盟員、安徽省融創穗豐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羅穎建議經營主體與服務主體要共同發展,農民合作社與生產企業要進行對接。針對資金問題,羅穎提出要成立“三農”擔保中心,建立農業基金。
由于合作社的運行管理不規范,一些合作社的經營和管理背離了合作社的基本原則,甚至出現了騙取國家優惠政策的“空頭社”、“翻牌社”。市政協常委許修宏認為,農民合作社規范運行已經成為制約哈爾濱市農民合作社健康發展的主要問題,應引起主管部門的重視。建議重視政策的權威性和連續性,盡快落實《哈爾濱市關于加快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措施。規范合作社內部管理,加強合作社人員教育培訓。
“構建以品牌為核心紐帶的合作社發展模式。”市政協委員魏亞飛提出建議“引導和鼓勵農民圍繞開發地理標識產品興辦合作社。推進農業集群產業發展,打造區域品牌。”
與會委員還就發展農業電子商務,培育農業電子商務人才等問題建言謀策。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合作社 農民 發展 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