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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協建言黃河灘區扶貧開發 百萬人如何搬得出可致富
百萬人如何搬得出可致富
———河南省政協建言黃河灘區扶貧開發
■新聞背景:河南黃河灘區面積有2116平方公里,耕地228萬畝,灘內居住人口125.4萬人,涉及1172個村。其中,灘區有4個國家級貧困縣,2個省級貧困縣,貧困村414個,貧困人口34.1萬人。黨和國家始終高度重視灘區發展和群眾脫貧致富問題,國務院批復的《黃河流域綜合規劃》、《中原經濟區規劃》中明確提出推進灘區扶貧搬遷。
這里,承擔著黃河汛期行洪的功能,其形成的“地上懸河”卻也成為最大的生存威脅;這里,黃河是賦予了他們“生”的沃土,卻也是他們“貧”的禁錮。黃河灘區的這一現狀愈發突顯了“扶貧開發是統籌灘區安全與發展的戰略舉措”的重大意義。
黃河灘區扶貧開發,這項浩大的民生工程面臨的問題有哪些?如何真正實現搬得出、穩得住、能發展、可致富的目標?帶著這一考量,8月20日至22日,河南省政協常委視察團沿著蘭考、新鄉封丘、長垣和濮陽市的濮陽縣四地的黃河灘區進行視察,在走訪中詢問,在詢問中思考,在思考中座談,為灘區的扶貧開發集智獻策。視察團認為,在灘區扶貧搬遷中應充分考慮黃河灘區的差異性特點,因地制宜地突出抓好轉業扶貧、特色產業扶貧和搬遷扶貧。
據了解,目前灘區還有103.7萬人生活在20年一遇防洪標準水位線以下,特別是居住在低灘區和高灘區中“落河村”、“近堤村”的82萬人,仍時刻面臨洪水威脅。為此,河南省制定了《河南省黃河灘區扶貧搬遷規劃(2013-2020年)》和《河南省黃河灘區群眾脫貧工程總體方案》,按規劃要求將黃河灘區未達到防洪安全標準的103.7萬灘區群眾全部外遷。
“要充分認識集體遷建的復雜性和艱巨性,區別對待,有計劃分批、分期組織實施,最終實現搬得出、穩得住、能發展、可致富的目標。”走訪途中,河南省政協副主席靳綏東意味深長地說道。張冬平常委認為,“搬遷和扶貧是兩個概念,不能片面地將搬遷當作扶貧,要做到搬遷規劃與就業規劃、產業規劃相結合。”化有勛常委建議,各部門要持續加大支持力度,市、縣、鄉要認真研究制定細則,確保搬遷后百姓生活的順暢。誠如牛玉國委員所言“相關部門要及早著手,建立使外遷居民具有穩定收入的長效機制。”
灘區居民搬遷有一個過程,而前期試點工作僅僅是一部分,沒有遷出的灘區群眾仍要生產生活;即使已搬遷的群眾,其搬遷后的灘區仍需要綜合治理。視察團對此達成共識,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是灘區居民生產生活的必然要求。現階段修建避水樓臺、撤退道路等工程,仍是解決灘區群眾避洪的主要手段。對還生活在灘區的貧困群眾,應加大投入,著力提升公路、水利、電力、教育、衛生等基礎設施建設水平,切實改善他們的生產生活條件。
由于灘區是黃河防洪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受國家河道管理法規的限制,灘區內沒有大型工廠企業,主要以農業種植為主,與周邊區域的差距呈逐步擴大之勢,已形成典型的沿黃貧困帶。
基于灘區滯洪、沉沙這一客觀現實考量,如何從產業結構調整上實現脫貧致富,視察團給出了答案:“產業是經濟發展的核心,發展特色優勢產業是灘區農民就業增收的根本途徑,是發揮灘區后發優勢、加快扶貧開發的戰略選擇。”
在王永蘇常委看來,灘區開發要注重農業的規模化、現代化,積極引進工商企業進入灘區發展規模化現代農業,培育家庭農場。河南省政協副主席李英杰表示,應立足黃河灘區特點,研究制定灘區產業發展規劃,因地制宜擴大特色種植及加工業、做強草食畜牧養殖業、發展生態文化旅游業。“實現一縣有一兩個特色優勢主導產業,一村有一個致富項目,以通過產業增加就業、改善民生。”省政協秘書長郭俊民說。
視察中發現,受政府投資少、農民籌資能力低等因素影響,有1/3的農戶不愿意搬遷;有1/3的農戶,如果建房補助資金合適,自己籌措3萬元左右,可以搬遷;另外1/3的農戶,只要位置適宜、補助適當,愿意統一搬遷。對此,視察團建議,積極爭取國家相關部門政策、資金和項目支持,將黃河灘區扶貧開發納入國家扶貧攻堅扶持范圍,解決灘區發展力量不足的問題,形成扶貧開發大合力。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灘區 扶貧 黃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