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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特赦施劍翹
1935年11月13日下午,在天津發生了一起槍殺案:已經下野多年的直系軍閥孫傳芳在天津佛教居士林進香聽講時,被施劍翹用手槍連發三槍當場擊斃。
事件起源可追溯到10年前。1925年,由于奉系軍閥勢力擴張到長江流域,引起了孫傳芳的警惕。經過短暫準備,孫傳芳自浙江對奉系軍閥發起進攻,迅速占領蘇、皖,直達山東邊境,其勢力在短時間內迅速擴張到浙、閩、蘇、皖、贛五省。11月初,孫傳芳軍謝鴻勛師與奉系軍閥張宗昌的前敵總指揮施從濱部遭遇,謝師擊潰施從濱部,并俘虜了施從濱。當時,施從濱官階為陸軍中將,是老資格的北洋軍人。按當時慣例,俘虜的敵方高級將領,均要給以優待。但施從濱被押到孫傳芳的指揮部時,孫沒有給予這位“北洋前輩”以任何禮遇,而是把他梟首示眾,并不準收尸。
北伐期間,孫傳芳被北伐軍擊敗后通電下野,赴東北依附奉張。張學良決定“易幟”,服從南京政府,孫傳芳借口一位夫人有病,出走當時為日軍所占據的大連。1930年,閻錫山、馮玉祥、李宗仁聯合反蔣,爆發了中原大戰。孫傳芳又勸說張學良站到反蔣一方,但張學良卻于當年9月入關助蔣,致使蔣介石在大戰中獲勝。
不久,“九·一八”事變爆發,孫傳芳馬上遷至天津法租界居住。天津舊有一佛教居士林。1933年,原北洋政府國務總理、皖系政客靳云鵬聯合孫傳芳出面,又在東南城角草廠庵(原為李化宗祠)創辦了新居士林,由靳云鵬任林長,孫傳芳任理事長。一時新居士林善男信女云集,熱鬧非凡,而施劍翹也跟蹤而至。
施劍翹原名施谷蘭,本是辛亥革命時期灤州起義首領施從云的女兒,過繼給伯父施從濱(施從云為施從濱四弟)為嗣女。1935年11月13日下午,施劍翹用手槍連發三槍將孫傳芳當場擊斃。施劍翹刺殺孫傳芳后,當即到天津警察局一分局二所自首。
對于施劍翹刺殺孫傳芳的原因,事發當時就眾說紛紜:有人認為這是純粹的“替父報仇”案;但也有人認為,當時日軍正積極陰謀策劃“華北自治”,而孫傳芳恰恰和當時策劃華北自治的日軍骨干分子土肥原賢二、板垣征四郎、岡村寧次等人均為老相識,加之當時一些活躍的親日派分子如白逾桓、胡恩溥等也相繼遇刺,讓人感到此事和南京政府不無關系。
在社會輿論的聲援下,天津地方法院援引鄭繼成殺張宗昌一案的量刑先例,判處施劍翹有期徒刑7年。然而施劍翹對此判決不服,孫傳芳長子孫家震也表示不服,認為量刑太輕。
當時,馮玉祥為了共赴國難,來到南京重新與蔣介石攜手。馮玉祥在南京受到中樞政要的歡迎,蔣介石、林森曾多次親自登門拜訪。施從云曾是馮玉祥的老戰友,施從云之子施中杰也在馮玉祥身邊工作。因此對于施劍翹案的情況,馮玉祥非常關注。
馮玉祥設法說服司法部門和政府大赦施劍翹。司法部有關人士表示:特赦問題還須國民政府主席來頒發命令。馮玉祥拍著胸脯說:“林主席那里我去想辦法!”
馮玉祥當即寫了一封致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的信,由馮玉祥的老部下,時任第五屆中執委員、軍事參議院參議鹿鐘麟跑腿,串聯了國民黨元老李烈鈞、于右任、張繼等八位簽名,要求林主席特赦施劍翹。
國民政府主席林森得到馮玉祥的來信后,在1936年10月14日發布對施劍翹的赦免令:
施劍翹因其父施從濱曩年為孫傳芳殘害,痛切父仇,乘機行刺,并及時坦然自首,聽候懲處。論其殺人行為,固屬觸犯刑法,而一女子發于孝思,奮力不顧,其志可哀,其情尤可原。現據各學校、各民眾團體紛請特赦,所有該施劍翹原判徒刑,擬請依法免其執行等語,茲據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第六十八條之規定,宣告原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之施劍翹特予赦免,以示矜恤。此令。
這樣,施劍翹在經歷了344天的囹圄生涯后,獲得了自由,出獄后不久便投身于抗戰事業。
編輯:曾珂
關鍵詞:施劍翹擊斃孫傳芳 林森特赦施劍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