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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官方決定9月1日起擴大啟運港退稅政策試點
中新社北京8月14日電 (記者 李曉喻)中國官方決定自2014年9月1日起擴大啟運港退稅政策試點范圍。
財政部等三部委14日聯合發布通知稱,對從啟運地啟運報關出口,并由符合條件的運輸企業承運,從水路轉關直航運輸至上海洋山保稅港區離境的集裝箱貨物,實行這一政策。
本次適用啟運港退稅政策的啟運港擴展至南京市龍潭港、蘇州市太倉港、青島市前灣港等8個港口,較2012年該政策限定的青島、武漢2個啟運地明顯增多。
啟運港退稅,是指從啟運港發往洋山保稅港區中轉至境外的出口貨物,一經確認離開啟運港口,即被視同出口并可辦理退稅。作為出口退稅管理模式的一項創新,這一政策的施行有利于出口企業及時辦理出口退稅,加速資金周轉,促進出口企業健康發展,同時也可減少國內流失到國外港口的中轉箱量。
2012年,中國官方首次正式實施這一政策,計劃以此支持上海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
2014年年初,中國外貿低迷不振,出口連續數月呈負增長態勢,4月起才溫和回穩。在此情況下,官方出臺《關于支持外貿穩定增長的若干意見》,要求完善出口退稅政策,進一步加快出口退稅進度。擴大啟運港退稅政策試點,正是穩定外貿的措施之一。(完)
編輯:顧彩玉
關鍵詞:擴大啟運港退稅政策試點 財政部 啟運港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