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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一學校近萬名學生先后在未驗收宿舍樓住4年多
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目前1~6號宿舍樓均未按規定辦理竣工、消防等相關驗收程序,而學生已入住多年。本報記者 李林攝
6月16日,小雨綿綿,中國青年報記者來到江蘇省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以下簡稱“連云港師專”)。上午的課剛結束,學生們從教學樓涌入食堂,一些人拎著打包好的飯菜,又冒著雨扎進宿舍樓。他們還不知道,這些已經住了4年多的學生宿舍樓并未經過竣工驗收,至今仍未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未經竣工、消防驗收即交付使用
連云港師專新校區位于連云港市花果山大道西側,這里還有連云港中醫藥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等多所學校,在當地被稱為“大學城”。
據連云港師專宣傳部副部長王珊介紹,2009年,學校整體搬至此,當年開學時,就安排學生住進了宿舍樓。連云港市花果山建設工程公司是宿舍樓的的承建單位,該公司總經理王緒前告訴記者,項目于2008年動工,到年底時即完工,歷時大約半年時間。
“環境挺好的,修得也很漂亮。”一名現讀大二的學生談起自己的宿舍,臉上露出了笑容。
自己每天住著的宿舍樓,是否通過了竣工驗收和消防驗收?記者和十幾名學生交談過后,得到的答案幾乎都是“不了解”、“不清楚、“不知道”。
“從來沒關注過這些,應該沒問題吧!”一名學生說。
但記者在連云港市審計局出具的審計報告中發現,到審計結束時,連云港師專新校區建設中的1號到6號宿舍樓,還未按規定辦理竣工驗收、消防驗收等相關程序。
通過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的方式,中國青年報記者查閱到了這份編號為“連審投報【2014】2號”的審計報告,出具時間是2014年2月28日。記者從中看到,去年3月20日,審計組開始對項目進行結算審計,到2013年11月30日結束,歷時8個多月。
審計中發現的問題之一是“項目未經竣工驗收即投入使用”。報告顯示,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新校區建設中的1~6號宿舍樓工程項目現均已竣工投入使用,但截至審計結束時,學校還未按規定辦理竣工驗收等相關驗收程序。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16條要求,“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后,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但連云港市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劉成告訴記者,到目前為止,建筑市場監管處還未收到該項目的竣工驗收材料。
在連云港師專,1號宿舍樓門前,紅色的橫幅格外醒目,上面寫著:“消防常識永不忘,遇到火情不驚慌。”
而據記者了解,連云港師專的宿舍樓還沒有經過消防驗收。這一問題在審計報告中也被提及。報告說,到目前為止,學校還未按規定辦理消防驗收等相關驗收程序。
記者就此情況詢問了連云港市消防支隊,工作人員經查后告知,網上并未查到與該校宿舍樓消防驗收相關的信息。“按道理說,網上能查到就說明有,查不到的話就是暫時沒過來報。”該工作人員說。
對于這幾年是否和學校一起就相關項目申請過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以及是否已完成了相關驗收程序,王緒前先對記者表示說“應該有”,但當記者告知已在相關部門確認過,相關手續尚未辦理時,王緒前又表示自己并不清楚。他說,自己是去年8月才擔任該公司總經理的,而當時的總經理已經退休,他無法聯系到。他告訴記者,在其任期內,學校沒有組織他們進行驗收。
而針對學校宿舍樓存在的一系列問題,連云港師專宣傳部副部長王珊卻對記者表示無可奉告,并拒絕了記者提出要查看審計報告、驗收材料、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等相關手續的要求。
“不管你是從哪些地方打聽來的,或者是從哪些單位獲取的信息,你還到那個部門去問。”王珊說,“我們不提供給你看。”
當記者告知其審計部門已經在審計過程中發現了一些問題時,王珊說:“他們說有問題,你們就來查我們啊!那我們這個學校還有點不高興呢,他說我們有問題,他要拿出證據來。”
至今仍未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而除了未完成驗收工作即安排入住的問題外,記者從連云港市城鄉建設局方面還得知,事實上,宿舍樓到現在也還沒補辦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這一點在審計報告查明的問題中也被證實。報告說,項目現均已投入使用,但是到目前為止,還未按規定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我國《建筑法》第七條明確規定,建筑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這是建筑施工單位符合各種施工條件、允許開工的批準文件,是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沒有施工許可證的建設項目,都屬于違章建筑,不受法律保護。”秦鵬說,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57條的規定,建設單位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未經批準,擅自施工的,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1%以上2%以下的罰款。
連云港市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劉成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此前,建設監察支隊曾對該校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立案調查,并作出過相應處罰。但由于當時負責查案的工作人員生病住院,暫時無法提供曾下發的處罰通知書存檔,待工作人員病假結束后,會將相關材料提供給記者。
專家:未經驗收的建筑存在很大安全隱患
“如果項目沒有通過竣工驗收,是不能交付使用的。”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杜繼鋒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如果交付使用了,就是一種違法行為。
他告訴記者,我國《建筑法》第61條明確規定,“建筑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近萬名學生在沒有通過竣工驗收的宿舍里住了4年多。杜繼鋒認為,這個問題十分嚴重。“學生的生命安全沒有受到應有的保障,學校是失職的,如果造成嚴重后果,是要追究學校責任的。”
未經過消防驗收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重慶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秦鵬告訴記者,我國《消防法》第13條第二款已明確要求,“其他建設工程,建設單位在驗收后應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同時還規定,“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設工程經依法抽查不合格的,應當停止使用。”
“學生宿舍樓沒有通過竣工和消防驗收就使用,是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符合國家要求的驗收標準的。”秦鵬說,這就可能存在各種安全隱患。
“宿舍樓里設置的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是不是完好有效的?防雷設施、應急照明、指示標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不是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這些都成了未知數。” 秦鵬說,而在危機時刻,這些設施能否發揮效用,直接決定著學生逃生希望的大小。
得知這些情況,一些同學表示緊張和擔憂。“如果沒有驗收,肯定會擔心的,安全比較重要嘛!”一名大一的女生說。
本報江蘇連云港6月17日電
編輯:曾珂
關鍵詞:江蘇 未驗收宿舍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