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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訪局:上級機關不受理的越級訪 基層部門不得推諉
前日,國務院副秘書長、國家信訪局局長舒曉琴針對依法逐級走訪工作表示,對于上級機關不予受理的越級訪,基層特別是有權處理的部門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諉卸責。
到國家信訪局來訪批次下降1/3
根據國家信訪局出臺的《關于進一步規范信訪事項受理辦理程序引導來訪人依法逐級走訪的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今年5月1日起,信訪人應當根據信訪事項的性質和管轄層級,到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上一級機關,設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場所提出。跨越本級和上一級機關,提出來訪事項,上級機關不予受理。
在該會議上,國家信訪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張恩璽透露,《辦法》實施以來,群眾到中央國家機關信訪機構來訪批次同比下降28.7%。其中,到國家信訪局來訪批次下降35.6%。
舒曉琴稱,從實施的效果看,《辦法》實施已經初見成效,進京正常來訪、非正常來訪和上訪老戶的數量明顯減少,來訪接待場所的秩序明顯好轉。
部分地方配套滯后影響工作效果
舒曉琴指出,不過各地各有關部門推行依法逐級走訪工作進度仍然不平衡,有的地方制定出臺配套措施明顯滯后,影響了整體工作效果。
推行依法逐級走訪,目的是進一步落實基層和有權處理信訪事項部門的責任。在程序上,有權處理信訪事項的部門要從來訪事項受理、辦理、復查、復核直至送達的各個環節,在規定期限內向來訪群眾出具書面文書,履行相關手續,促進來訪事項得到及時就地解決。
對于上級機關不予受理的越級訪,舒曉琴表示,基層特別是有權處理的部門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諉卸責。
舒曉琴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辦法》盡快制定出臺本地本部門的實施細則,明確引導群眾依法逐級走訪的工作流程、注意事項和答復口徑。對于在辦理中敷衍塞責、推諉扯皮、弄虛作假、造成群眾越級走訪甚至釀成極端事件的典型案例,將依據信訪工作紀律處分相關法規進行責任追究。(記者 邢世偉)
編輯:曾珂
關鍵詞:信訪 越級訪 基層部門不得推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