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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警方定性小伙襲警事件:酒后滋事 非暴恐案件
昨日警方透露,6月11日凌晨沈陽北站發生的這起襲警案件,與暴恐無關,犯罪嫌疑人也不是邪教人員。此案最終被定性為“一起酒后滋事持刀砍傷民警案件”。
青年男子拎刀進站
案發時現場照片顯示,案發地點位于沈陽北站北廣場進站大廳,距離玻璃門只有二三米。該地點距離進站安檢門還有一定距離,也有二三米遠。
知情者透露,這名青年男子手持一把砍刀走進了進站大廳里,東張西望好像尋找什么人。男子的異常表現引起了過往乘客們的注意,乘客們將此情況匯報給了車站安檢人員。隨即,安檢人員通報給了沈陽鐵路公安處北站派出所執勤民警。執勤民警聞訊趕來處置審查,并喝令對方放下手中的刀。
疑犯掄刀砍倒民警
萬萬沒想到,這名男子不但沒放下手中的刀,反而揮刀砍向了民警。這名男子揮刀連砍數刀,民警頭破血流倒在地上。據知情者透露,男子共砍了四刀,刀刀都砍在了頭上。現場照片顯示,鮮血流了一地。
血案發生后,沈陽鐵路公安處北站派出所和沈陽市公安局駐站安檢民警、安檢員迅速行動,手持警用齊眉棍等工具制止了行兇,營救被砍傷倒地的民警。
在眾人合力之下,行兇男子手中的刀被打落在地上。照片顯示,行兇刀具類似開山刀形狀,刀把有10余厘米,刀身20多厘米長,刀刃上沾染鮮血。
案件定性酒后滋事
行兇男子被眾人制服摁倒在地上。民警將行兇男子的雙臂扭到背后,掏出手銬將其雙手銬住。一名參戰民警透露,這名男子被制服后,渾身散發著濃重的酒氣。
受傷的民警被緊急送到醫院進行檢查治療,行兇男子被帶到公安機關進行審查。與此同時,警方將和行兇男子同行的兩名男子一并帶回進行審查。經審查明,行兇男子姓吳,今年24歲。另兩名男子和吳某年齡相仿,都是本溪桓仁人,沒有穩定的工作。
知情者透露,此案與暴恐無關,純屬突發事件。另外,吳某等三人不是邪教人員,更不是暴恐分子。沈陽市公安局公布案情時將此案定性為“酒后滋事持刀砍傷民警案件”。
酒喝多鬧事才行兇
知情者透露,三天前,行兇的吳某和另兩名男子一同乘坐大客車從桓仁來沈陽游玩。6月10日晚,吳某和同行的兩名男子一起喝酒,三人一共喝了20多瓶啤酒。
喝酒過程中,吳某讓一同伴喝酒,對方說什么也不肯喝,雙方因為誰多喝了誰少喝了而發生了口角。后來,吳某發現同伴不見了,以為對方準備乘坐火車返回桓仁,遂追趕到沈陽北站北廣場進站大廳。
吳某接受警方調查時稱,手中的砍刀是他在市場上購買的,主要是防身之用。至于為何掄刀砍民警,吳某聲稱不是有意的,完全是因為自己喝多了,喝失憶了。
行兇男子現已被刑事拘留
知情者透露,案發后,引起了公安部、省公安廳、沈陽市公安局和沈陽鐵路公安局的關注,各級領導相繼過問此案。警方迅速抽調精干警力組成專案組,全面對吳某等三人展開調查取證。
經初步調查,砍傷民警系吳某單獨作案,與同行的另外兩人無關。目前,這兩名青年仍在公安機關接受民警有關治安方面的調查。吳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已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遼寧聯勝律師事務所律師章學峰表示,根據相關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沈陽晚報、沈陽網主任記者 王立軍)
編輯:曾珂
關鍵詞:沈陽襲警事件 酒后滋事 非暴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