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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特殊類型招生誰受益?
今年高考前夕,中國人民大學招生就業處原處長蔡榮生因涉嫌受賄罪被逮捕。經查,蔡榮生在學校特殊類型招生過程中為考生提供幫助,收受賄賂1000余萬元。蔡榮生案背后隱藏的高考招生腐敗牽動公眾的神經,高考特殊類型招生暗藏哪些腐敗環節?如何杜絕“特招”腐敗?
梳理近年來的高招腐敗案件,招生黑幕觸目驚心。
2010年,吉林省教育廳原副廳長、省政府教育督導團總督學于興昌在學生擇校、考試錄取、調換專業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共計953萬元,最終被判處無期徒刑;2012年,遼寧省招辦兩名干部因涉嫌收受巨額賄賂,被有關部門帶走調查;幾年前,湖南省也曝出教育考試院監察處原副處長譚博文等,將69名未上線考生“弄進”大學。
自主招生日益淪為“點招”通道。盡管教育部(微博)已經明令禁止“點招”,高校也對“點招”避而不談,但一些高校仍然會留出少量機動招生名額,對教職工子女實行特殊錄取。在一些高校,每年給高校捐資便可成為“校董”,獲得相應的“點招”指標。一企業主告訴記者,他是某知名高校的“校董”,每年向這所高校捐助100萬元,作為“回報”,每年學校招生時就會給一個“點招”指標。同時, 藝術類招生和補錄環節均藏“暗箱操作”。
蔡榮生案引發了社會對于特殊類型招生公信力的質疑。一些教育專家和家長認為,高校自身的趨利性,特殊招生的不公開,行政權力的介入,監管機制的缺失等因素直接造成高招腐敗。
近日,教育部發布《關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執法監察工作的通知》,著力加強對招生權力的制約,重申嚴禁出臺含有違規“點招”錄取等與國家招生政策相違背的招生辦法,對于復查中不達標或通過“點招”等途徑違規錄取的學生,一律不予學籍注冊。
“特殊領域的高招腐敗嚴重侵害了大多數考生的合法權益,破壞了高考招生的公平公正,為教育領域腐敗提供溫床。”南京師范大學教科院副教授殷飛認為,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基石,一定要堅守這條底線,這是教育的職責和意義所在。
“特招”腐敗如同毒瘤,需要猛藥醫治,陽光公開是良方。專家說:“要通過制度約束行政權力,不能讓行政權力在灰色的空間運行。”中國教育學會副會長宋乃慶也表示,要健全各項權力制約和監督制度,通過加強制度建設、嚴格管理,做到防微杜漸、取信社會。
杜絕高招腐敗,還需致力改革,破除制度弊端。殷飛認為,高考改革即將從“單兵突進”進入“全面突圍”的新階段,這不僅要求國家加強頂層設計,更需要各地勇于“蹚地雷”,向既得利益群體開刀。
一些教育界人士和專家認為,包括自主招生在內的單項改革很難根除當前高考制度的弊端。今后,高考制度改革要堅持系統思維,在探索招考適度分離的基礎上,全面統籌推進社會化考試、學生綜合評價、高校多元錄取等一系列改革舉措。
(北京晚報)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高考招生腐敗 人大招生就業處蔡榮生 高考招生受賄 高考特招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