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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收加油卡算不算收紅包?
據《法制周末》報道,2013年2月15日,北京市民張京寧之母因血壓稍高身體不適住進友誼醫院,但100天后不幸身亡,各種醫藥費數目巨大。張先生認為友誼醫院診療有誤,希望醫院給予合理解釋,且要求心內科主任李虹偉醫生退回收受的一張3000元的加油卡、兩本郵冊和4塊熊貓金幣,價值數萬元。半年多的時間,張先生幾十次找醫院交涉均無結果。醫院負責紀檢工作的黨委副書記張仲民明確表示:李虹偉確實承認收取了張先生的物品,但是,加油卡和金幣等物不算現金,“現金就是鈔票”。日前,筆者又看到《法制晚報》對此事的跟蹤報道,迄今張先生仍未討到任何“說法”,李虹偉醫生也沒退還給張先生一件東西。
醫院診療是否不當,需要專業部門進行鑒定。但是,對醫生已經承認收取了“物品”的不正常情況,醫院的態度特別是紀檢部門的處理方式,卻讓人甚是不解。
既然李醫生已經承認收取了患者家屬的財物,醫院有沒有就此事進行認真嚴肅的調查,目前看來應該打一個問號了。起碼李醫生收取了什么樣的物品,收取了多少物品,應該有一個明確的說法,而不能以一句“記不清楚了”就應付了事。自己親手收取的物品,時間也并非過去了多久,如何就記不清楚了!你是健忘還是習以為常?
而讓人們打上一個更大問號的是:收加油卡、郵冊和金幣算不算收紅包?張書記理直氣壯地說:李醫生只是收取了物品,但不能算是收取了現金。看了難免讓人一頭霧水。大膽揣測張書記的語意邏輯:沒有收取現金即不算是收紅包,沒有收紅包即沒有問題,沒有問題即不應該處理。從李醫生目前仍在正常上班的情況看,也似乎印證了這一邏輯的正確性。3000元的加油卡和人民幣是什么關系,不言自明;郵冊和熊貓金幣似都是貴重之物。如果收取了這些還不算收紅包,不知有多少人會認為是“被污辱了智商”,又有多少人會“偷著樂”!那以后咱就不收現金了,敞開口收加油卡和金幣得了。
根據國家衛計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發布的《加強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醫療衛生從業人員嚴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親友的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貴重禮品等。那么,縱然沒有收取現金,但收受患者親友“物品”的行為,依然在“九不準”之列,作為“白衣天使”最起碼也是乘人之危,違反了職業道德,難逃社會輿論的譴責。同時,根據“執業醫師法”37條規定,醫師在職業活動中,利用職務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財物的,應當給予警告、或責令停業6個月,情節嚴重者吊銷執業資格證書。從法律層面看,無論是現金還是其他財物,只要收取了,就是一種非法行為,就應當受到法律制裁。
醫院掌控優質醫療資源,又廣有人脈資源,相形之下,患者是不折不扣的“弱者”。當前,醫患矛盾有所激化,惡性事件屢見報端,影響了社會和諧和穩定。分析其原因,與醫院方某些“店大欺客”的行為、面對糾紛和事故遮遮掩掩、推諉拖延的態度等不無關系。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縱深開展且深入民心的背景下,在全社會強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背景下,在既打老虎又打蒼蠅的背景下,醫院應盡快查清此事的真相并進行相關追責,給患者和社會一個交代。相關從業人員也應藉此反思自己的職業行為,加強自我約束,將違規言行消滅于萌芽中。(刀文)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醫生收加油卡 醫患關系 友誼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