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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經濟呼喚綠色金融
全國政協委員張紅力建議完善綠色金融體系
本報訊(記者 孫金誠)全國政協委員張紅力在今年全國兩會上接受記者采訪時呼吁:“建設和完善綠色金融體系勢在必行,希望政府、企業、公眾和全社會共同參與。”
國內綠色金融體系雛形初現
“所謂綠色金融體系,簡言之,就是為綠色發展和可持續發展服務的金融體系。”張紅力說,它是指金融體系從保護環境、應對氣候變化、綠色發展和可持續發展角度做出的各種金融制度安排和重要的機制創新。“其基本框架包括健全綠色金融制度、發展綠色金融市場、創新綠色金融工具、培育綠色金融機構和完善綠色金融監管。”
張紅力說,走綠色發展道路,就必須加快完善以生態文明建設為目標,涵蓋財政、稅收、信貸、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等相關領域的綠色金融體系,發展綠色金融。“與傳統金融相比,綠色金融更注重企業的聲譽、社會責任和長遠的環境利益,它不僅可以促進和鼓勵節能環保產業的興起和發展,又能對企業的環境污染行為予以經濟懲罰和產生極大的制約效應,這是順應我國‘兩型’社會建設的必然之舉,也是政府、企業、公眾,乃至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據張紅力介紹,經過環保部門幾年的研究,我國“十二五”綠色證券政策框架思路初步成形,“加上之前的《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科技發展規劃》和已經在逐步實施的綠色信貸,國內的‘綠色金融’體系雛形已現。”
國外經驗需要多多借鑒
“盡管我國綠色金融已走向實踐,但仍處于自發的初級階段。”張紅力如是評價。他表示,由于綠色金融在我國的發展仍處于初級階段,社會各界對綠色金融的認識尚未統一、相關的政策制度尚未完善、相關的風險控制工具尚不夠豐富,在操作層面上,相關部門和機構的執行也很困難,“如何促進它發展,到現在為止并沒有一個系統的規定,這樣下去,很難維持其可持續性。”
“相較中國而言,國外特別是發達國家銀行業綠色金融實踐豐富,已形成比較健全的綠色金融體系。”張紅力舉例說,譬如在資金方面,發達國家多采用財政手段和金融政策與制度安排兩類政策,激勵將資金投資于綠色領域。
他進一步分析指出,財政手段多為政府對綠色貸款貼息,對環保產業的產出提供價格補貼,對綠色項目提供擔保,政府采購使用新能源,對綠色債券免稅以及設立綠色銀行或投資基金等6種方式;而金融體制安排主要通過立法、評估、建立社會責任體系、提供環境成本信息等方法,撬動社會資金投入綠色產業,減少對污染項目的投資傾向。“這些經驗對于我國完善綠色金融體系,發揮綠色金融在建設‘兩型’社會中的杠桿作用,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四項政策完善體系建設
張紅力表示,中國發展綠色金融、建設和完善綠色金融體系應當根據國際經濟和中國經濟發展情況統籌考慮,循序漸進分階段進行。為此,他建議:要加大財政支持力度,盡快建立財政貼息機制,鼓勵金融機構發放綠色貸款;通過價格補貼、政府采購等途徑,加大對綠色產業的支持和投入,吸引更多資金投向生態文明建設。
鼓勵和建立多種類型綠色金融機構,以綠色債券作為主要融資來源。
盡快通過立法,推動全社會各個投融資主體建立起綠色約束機制,形成健全的社會責任體系。
編輯:付鵬
關鍵詞:綠色 金融 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