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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快發展對外文化貿易的意見》
重點文化產品出口增值稅歸“零”
國務院近日印發《關于加快發展對外文化貿易的意見》,對加快發展對外文化貿易、推動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做出全面部署。
《意見》明確了到2020年的發展目標,從4個方面提出了扶持對外文化貿易發展的政策措施:一是鼓勵各種所有制文化企業從事對外文化貿易業務,并享受同等待遇,明確了支持企業加強內容創新、拓展出口平臺和渠道、開展技術創新等重點方向;二是加大財稅支持力度,明確對國家重點鼓勵的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實行增值稅零稅率或免稅,同時提出文化企業也可享受服務外包企業相關稅收優惠政策;三是從信貸、債券、保險、擔保、外匯管理等方面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四是明確為文化企業出口提供通關便利,減少行政審批,簡化因公出境審批手續,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為文化企業開拓海外市場提供公共信息服務,加強人才培養,建立健全中介組織。
《意見》要求,建立健全對外文化貿易工作的多部門聯系機制,由商務、宣傳文化、外交、財稅、金融、海關、統計等部門統籌推進各項政策措施的制定與落實;修訂文化產品和服務進出口統計目錄,完善對外投資統計,統一發布統計數據;各地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保政策落地,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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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對外文化貿易
國際文化貿易是指“國際間文化產品與服務輸出和輸入的貿易方式”。其中“文化產品”一般是指傳播思想、符號和生活方式的消費品。
2003年至2013年,我國文化產品進出口從60.9億美元攀升至274.1億美元,年均增長16.2%;文化服務進出口從10.5億美元增長到95.6億美元,年均增長24.7%。目前,我國文化企業在國際文化市場所占的份額很小,對外文化貿易占對外貿易總額的比重也較低。
編輯:羅韋
關鍵詞:文化 產品 出口 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