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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漸富委員講述“混合”故事
“要讓現代企業制度說了算”
在一個混合所有制的企業里,是不是誰出錢多,誰就話語權優先呢?余漸富委員的回答是:不!
余漸富是連任三屆的全國政協委員。2004年,余漸富與國企改革結緣,并購了蚌埠市運輸總公司。該公司有50年的歷史,歷史積淀下來的沉重負擔以及舊的體制機制上的嚴重束縛,導致企業舉步維艱,瀕臨倒閉。“當時,大家都說,那企業是火藥桶,誰沾誰爆炸。我沾了,但沒爆炸。除了公開、透明的購買價,我還倒貼了1000萬元,花了4年時間來磨合,員工也沒鬧事的。”余漸富告訴記者,還是原來的人馬,改制之后,公司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企業實現盈利,員工收入有了保障。
余漸富對國企的認識正是從這次收購開始的。原先的老企業為何落敗?“治理結構的問題。”余漸富一言以蔽之。余漸富接手蚌埠市運輸總公司之后,花了很長時間逐步理順管理秩序。他在企業中構建了各自獨立的所有權、經營權、監督權系統,以現代企業制度來保障企業的所有者、經營者、勞動者的利益,“監事會成員中2/5是工會推薦的,大家各自受到法律法規的保護。”
發展混合所有制,必須建立科學的治理結構。“如果只有利益上的認同,沒有理念上的認同,民間資本與國有資本走到一起,對誰都沒多大的好處,也不會持久。”余漸富委員總結說,“國企要重管理資本,少管理資產。資本與能力不一定是匹配的,有資本的不一定有能力,所以不能按照資本的多少來決定你在企業中決策權的大小。要有規則,要執行規則,這個規則就是現代企業制度,規則說了算。”
2011年,余漸富牽頭組建安徽新安金融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國企又開始了新的“戀情”。安徽新安金融集團公司創建伊始就建立了嚴格的“三權分立”治理結構,股東會掌管所有權,董事會掌管經營權,監事會掌管監督權,實現了所有權、經營權和監督權的分立和制衡。特別是監事會直接向股東會負責,獨立預算,確保監督的獨立性、公平性和公正性。有了科學的治理結構,所有的投資者都放心。大家各安其位,各司其職。截至2013年末,安徽新安金融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累計向社會投放資金近300億元,支持客戶近800余戶,中小微企業客戶占70%。
余漸富委員表示,要在混合所有制中建立科學的治理結構,必須具備兩個前提:其一,不能搞“假混合”。那種只允許民資參股,或者把自己背不動的“包袱”給民企的做法,都是“假混合”,有違中央精神。要真正打破“玻璃門、彈簧門、旋轉門”,少一點行政干預,多按市場機制辦事。民營經濟大發展正是順應市場機制的結果,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一定要與時俱進。其二,要對產權制度進行改革。
余漸富委員說,老國企改制叫“老城改造”,成立全新的“混合”企業,叫“建開發區”。“老城改造”依然免不了面對各種各樣體制機制的障礙,但頂層設計方向已明。對于“開發區”,只要是用市場經濟的準繩來衡量,而不是用行政權力來衡量,他堅信,混合所有制的路雖然很長,但前景會越來越光明。
編輯:羅韋
關鍵詞:企業 余漸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