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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抒委員呼吁
應制定和啟動“環境和生態重建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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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湖泊、河流與海洋的臟水,頻發的霧霾,農田土壤中積累的重金屬和農藥,堆積如山的城市垃圾,我們每天的生活不得不跟這些討厭的污染物打交道。森林、濕地和原野大面積地消失,許多野生動物處于滅絕和生存危機之中,人們開始意識到這些事件的不良后果。城市里高樓林立,路面水泥瀝青,城市人日常生活的大部分是乘坐汽車或地鐵奔波,不得不讓人們想念以前大自然的那片綠色和那份恬靜。
我國現階段的經濟、社會發展引發了人們對環境和生態問題的極大關注。全國政協委員、九三學社江蘇省委副主委、南京大學地理與海洋學院院長高抒認為,環境與生態重建需要一定的經濟、社會條件,而今后國家應通過管理水平的提高,促進這些條件的形成。相對于科技,經濟發展階段、社會管理水平和公眾環境生態意識是更為重要的因素。、
■如何處理環保與發展的關系
經濟發展要以資源使用為支撐,而資源使用必然改變環境、影響生態系統。許多人試圖想出雙贏的方式,但至今尚未得出圓滿的答案。例如,學者們提出要計算“生態系統的產品和服務價值”,作為開發資源時進行生態補償的依據。然而,目前的估算方法還有明顯的不足之處,經常出現對價值的低估,以至于難以起到保護生態系統的作用。生態系統價值是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而不斷變化的。鹽沼濕地,過去人們認為是荒灘、鹽堿地,不值錢,而現在綠色的鹽沼值錢了,要修建濕地公園。那么,在“生態系統服務價值”計算上,是否要考慮這個因素?另外,生態系統所處的位置也很重要,上海市郊的天然濕地比邊遠地區的更加貴重。還有,如果要價太高,則會影響資源開發和經濟發展。所以,保護與沖突的矛盾目前難以避免,需要尋求一個平衡點。
單純以GDP為指標的經濟是不合理的。GDP不僅有數量,也有質量問題。質量好壞如何區分?應該在考慮勞動和市場之外,再加上環境、生態和資源消耗因素,進而重新計算GDP。這個問題不解決,難以評價真實的經濟水平,環境、生態保護就失去經濟學依據。
■公眾如何承擔環保責任
公眾對環境、生態保護的意愿目前還不夠清晰,在社會層面上人們對環境、生態問題的產生原因和自己應盡的責任也缺乏主動了解的意識。環境、生態問題的產生是復雜的,既有自然因素,也有人為因素。例如,霧霾的形成與空氣中的微粒有關。在自然環境中,微??蓙碜月懵兜牡孛妫蝗祟惢顒釉斐傻奈⒘?,如煙囪和汽車尾氣,也是經常報道的。但是,人們容易忽視的一個因素是微粒的積累效應。城市里日復一日的粉塵堆積使處于活動狀態的微粒越積越多,夜間沉降到地面,第二天又被攪動起來,進入空氣。所以減小微粒濃度,不僅要減小來源,也要去除過去累計的部分。再如,餐桌上的浪費是一個經常提起的話題,但只說浪費的食物足夠多少人吃一年,而實際情況要嚴重得多。我們生產的谷物、肉類,甚至料酒、醬油,無不以環境、生態為代價,浪費食物就是破壞環境、生態。人們隨地扔垃圾、丟掉喝了一半的礦泉水,也是常見的不利于環境、生態的行為。所以,公眾意識的提升十分重要,不能只是要求政府提供好環境、好生態,自己卻沒有相應的行動。在這個方面,社會公德的教育很重要,每個人都有保護環境和生態的觀念,并轉化為行動。
■如何看待環保“一票否決制”
對于環境、生態問題,官員的管理職責,最低限度應是按照法律和政策制定相應的制度并認真執行,較高的要求則是提出環境、生態有效保護的管理措施,對管轄區域內實施治理和修復。由于這個問題的復雜性,“環保一票否決”的提法是值得商榷的,管區內環境出問題,可能是多種因素的綜合結果,歸罪于某位官員不一定妥當。懲罰應僅限于上述最低限度的管理職責上的失職行為,不能以環境是否出現大問題為判據。對于任何一個環境,在治理完成之前總有暴發危機的可能,如果要因此而懲罰什么人,那么誰遭到否決誰不被否決豈不是“撞大運”?不稱職的干部被罷免還好說,但對認真工作、有所作為的干部打擊就太大了。可以說,這個辦法不僅不能調動干部投身環保事業,相反會讓人無所作為。真正調動人的積極性的措施,是對官員提出正面要求,選拔和任命有能力提出環境、生態有效保護的管理措施新想法的、實施有效治理和修復的人上崗,同時把環境、生態重建的進步而非現狀,作為工作好壞的評價標準。
■怎樣提高環保的立法和管理水平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今后環境、生態問題還將進一步突出。為了應對這一問題,國家應制定和啟動“環境與生態重建計劃”,在立法、規劃、資金投入以及政府管理等方面推進問題的解決。在立法上,要補充、完善缺失的法律,目前已有了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正在醞釀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今后還應制定潔凈空氣法等法律,使環境與生態重建有法可依。在規劃上,對科學技術方法、與資源開發的關系、經濟制度和考核指標、公眾意愿、政府管理職責等進行全面梳理,提出具體的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治理方案。通過規劃,可以明確工作目標,并使環境和生態重建有路線圖、時間表。在資金投入上,要明確資金的數額和來源,以及投入的平衡點。能夠用于此項事業的資金應該是社會有能力提供的,并且經濟上有潛在回報的,采用有效的管理手段達到環境與生態重建的目的。
編輯:羅韋
關鍵詞:環境 生態 制定 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