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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建議: 政府機關應該帶頭讓殘疾人就業
“政府部門應該帶頭促進殘疾人按比例就業。”6日,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界別小組討論會上,全國政協委員王新憲表示。
他舉例,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1年統計,29個省5年時間內只招了92名殘疾人當公務員。“為什么不招收殘疾人?這里面有深層的原因。從認識來說,很多人認為殘疾人不如健全人,覺得殘疾人來了要給予照顧,嫌麻煩。”王新憲說。
全國政協委員朱建民聽到這個數據后表示:“政府機關應該帶頭讓殘疾人就業,只有這樣才能推動殘疾人就業。”據了解,《殘疾人就業條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一定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并為其提供適當的工種、崗位。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王新憲認為,按照這個比例,100人的機關至少可以招收一兩個殘疾人。“機關里需不需要打字的?收發文件的?這些工作殘疾人都可以做啊。政府不帶頭,誰來帶頭?”
全國政協委員梁滿林接著說:“我在香港的公司請了好幾個殘疾人工作,他們很用心地做,上下班準時,我很欣賞他們。”
談到這里,全國政協委員胡志斌有點激動:“很多殘疾人就業后因為身體狀況,可能不到退休年齡就提前退休,在提前退休后到正式退休年齡的這段時間里,享受不到退休保障。國家財政能否拿錢來補貼這個階段的殘疾人?或者,從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拿一部分幫助他們。”
編輯:于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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