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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文明建設從保障知情權開始
潘曉燕委員呼吁健全完善環境信息公開機制
通過建立長效的環境信息公開機制,可以讓普通老百姓、企業和社會各界形成環境保護共識,主動避免自己的行為造成環境污染。大家都有意識地減少污染,我們生活的環境自然會更好。
近兩年來,“PM2.5”、“霧霾”等概念逐漸進入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引起了公眾對環保問題的高度關注。但是與對知情的渴望相比,目前的環境信息公開程度尚不能滿足群眾的知情需求。
“對污染的知情能夠讓老百姓及時采取適當措施應對,也能喚起大家保護環境的意識。”全國政協委員潘曉燕呼吁健全完善環境信息公開的長效機制,促進生態文明建設。
國 家環保總局在2007年4月1日頒布了《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但是作為普通民眾,對于環境信息卻掌握的并不充分, 有時候都不知道自己生活的環境到底是否安全。”潘曉燕認為,這與目前的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執行不力,制度本身存在缺陷,沒有形成長效的環境信息公開運行機制 有關系。
潘曉燕指出,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從法律上看,具體可操作的規范性文件是部門規章,法律效力層級較低,約束力不 強。從公布的內容來看,各地只重視空氣和水環境信息公開,而對其他方面的環境信息公開不夠重視。從信息發布的媒體渠道來看,僅局限在環境保護行政部門的網 站上,公眾獲取環境信息的渠道不多。從環境信息發布主體方面看,政府環境信息由環境保護部門負責發布,自愿發布環境信息沒有獎懲措施,企業沒有積極性,發 布得很少。
“通過建立長效的環境信息公開機制,可以讓普通老百姓、企業和社會各界形成環境保護共識,主動避免自己的行 為造成環境污染。大家都有意識地減少污染,我們生活的環境自然會更好。”潘曉燕提出幾點建議:一是完善環境信息公開法律制度,提高環境信息公開制度的法律 效力層級,增強其執行力;二是明確政府公開環境質量信息的內容和范圍,對于其他環境質量信息也應按時公布,包括土壤環境、聲環境、污染源、輻射等環境質量 信息。還應確定公布的期限、頻率、內容、標準、等級、安全性等,使公眾能夠及時了解和準確判斷自身生活的環境狀況,便于公眾對于環境管理事務進行監督;三 是拓寬環境信息發布和反饋渠道,比如在各地發行量大的報紙上,在電視天氣預報中增加環境信息,利用微博微信等自媒體發布環境信息,讓民眾能夠便捷獲取環境 信息;四是鼓勵企業自愿公開環境信息,加大環境信息公開制度的執行力度,形成環境信息收集、研判、公開的長效機制。
編輯:羅韋
關鍵詞:環境 信息 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