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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法定,全面開征房產稅還差什么?
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發言人傅瑩4日透露,目前全國人大正在研究推進房地產稅的立法工作。這一表態讓人們有了更多猜想:這是否意味著全面開征房產稅的日子越來越近?
房產稅改革,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今年是上海和重慶對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第3年。3年來,伴隨著房價的起伏跌宕,有關房產稅改革的討論不絕于耳。在“有人歡喜有人憂”的復雜情緒中,房產稅試點擴大范圍的“靴子”始終沒有落下。
對此,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省財政廳廳長于國安說,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落實稅收法定原則,“這意味著要推進房產稅改革,就必須立法先行。”于國安說,此次全國人大對外公開提出加快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無疑釋放出改革提速的積極信號。
“按照這一原則,就帶來了對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的問題。”全國人大代表、祐康集團董事長戴天榮說,1986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涉及房產稅,但該條例規定,對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盡管上海、重慶試點是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推進,但戴天榮認為,現在如果在全國范圍內向非營業用房產征收房產稅,相當于增設了一個新稅種,就必須通過立法推進改革。
“作為一種與房地產市場關系密切的稅種,房產稅的增收對房地產市場有很大的影響,我覺得一切還是要按市場經濟的發展變化來完善房產稅,而這個前提就是稅收法定。”戴天榮說。
而根據新一輪全面改革的部署,未來房產稅改革絕非止于擴大個人住房試點的簡單層面。在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看來,稅收法定背景下,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的“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不同于以往“房產稅”的提法,其中包含了未來更復雜全面的改革思路。
“房地產稅其實是一個綜合概念,既包括房產稅,也包括土地增值稅、土地使用稅等相關稅種。”賈康說,未來完善房地產稅,除了推進個人住房房產稅試點,還應下調過高的住房用地稅負,簡并流轉交易環節稅費,重點發展保有環節房地產稅,并對投機性住房實行高度超額累進稅率。
這一觀點也印制了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近期對外披露的關于房地產稅改革的思路,即改革總體方向是減少房產建設和交易環節稅費,增加保有環節稅收,配套推進清費立稅。
“按照這一改革方向,我們需要先建立相關的配套系統:一是不動產登記制度,政府要先掌握每個人有多少套房子,才能在保有環節征稅;其次是制定并頒布資產評估法,建立專業的房產價格評估體系,對房產的價值進行確認;此外,還應有科學完善的救濟制度,對房產相關的糾紛進行專業的處理。”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如是說。
編輯:顧彩玉
關鍵詞:房產稅 稅收 改革 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