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計委要求醫院建立首診詢問吸煙史制度,并進行戒煙干預
新京報訊 (記者魏銘言)“對主動戒煙并成功戒煙一年的職工給予獎勵”,這是國家衛生計生委昨天公布的針對委內所有干部職工的戒煙新規,該規定已開始實施。
3人次吸煙取消司局領導評優
去年底,中辦、國辦聯合發布《關于領導干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有關事項的通知》。作為我國控煙履約領導小組的八個成員單位,國家衛生計生委(原衛生部)無疑是最積極的控煙推動者。盡管如此,對于剛剛整合組成的衛計委,做到數百近千計干部職工(含借調人員)100%戒煙,委內100%禁煙,仍有距離。在此背景下,“有獎戒煙”,成為衛計委推動控煙的“帶頭示范”之舉。
《無煙國家衛生計生委機關管理規定》要求,國家衛計委機關辦公大樓內所有室內場所全面禁煙。衛計委明確,要鼓勵和幫助吸煙職工戒煙,對主動戒煙并成功戒煙一年的職工給予獎勵。
此外,《規定》警告說:將定期通報職工吸煙情況,司局一年內發現超過3人次在辦公大樓內吸煙或擺放煙缸煙具,取消當年該司局主要負責同志評選優秀公務員資格。
詢問吸煙史納入病歷考核標準
此外,國家衛計委昨天通知要求,全國衛生計生機構在提供醫療衛生服務過程中,應建立首診詢問吸煙史制度,將其納入病歷考核標準,為吸煙病人提供戒煙指導和服務,對其中的吸煙者進行簡短戒煙干預并有記錄。
這份《進一步加強控煙履約工作的通知》稱,將創建無煙衛生計生機構工作納入各單位制度建設,附件列出的無煙衛生計生機構標準包括醫療機構設有戒煙門診或在相應科室設戒煙醫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