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舊人民政協報網數據>文化>文史 文史
胡適拒絕浮名虛譽 曾致信李敖指出文中吹捧部分
1923年4月初,北洋政府公布一批勛位,時任北京大學教授的胡適榜上有名。
4月8日出版的《努力周報》,于最顯眼的頭版頭條醒目地刊發了《胡適啟事》:“4月5日的《益世報》上登出新發表的一大批勛章,內有‘胡適給予三等嘉禾章’一項,我是根本反對勛章勛位的;如果這個胡適是我,還是請政府收了回去罷。”
胡適拒絕這榮譽,主要是他“根本反對勛章勛位”,如接受,則與內心的堅守相悖,會讓自己蒙羞和為人不齒。
出版于1962年元旦的《文星》雜志,刊發了李敖的《播種者胡適》一文,充分肯定胡適對國家、民族的貢獻。當時也在臺灣的胡適,讀罷此文覺得有些不對頭,特地給李敖寫了一封信。信中說:
“李敖先生:我知道這一個月以來,有不少人稱贊你做的《播種者胡適》那篇文字,所以我要寫這封信,給你澆幾滴冷水。我覺得那篇文字有不少的毛病,應該有人替你指點出來。很可能,在臺灣就沒有人給你指點出來。所以我不能不自己擔任這種不受歡迎的工作了。第一,我要指出此文有不少不夠正確的事實。如說我在紐約‘以望七之年,親自買菜做飯煮茶蛋吃’,其實我不會‘買菜做飯’。如說我‘退回政府送的6萬美金宣傳費’,其實政府就從來沒有送我6萬美金宣傳費的事。又如說‘他懷念周作人,不止一次到監獄看他’,我曾幫過他的家用的小忙,但不曾到監獄去看過他。”
胡適信中說“這一個月以來”,而李敖文是1962年元旦刊出,證明信是2月份寫的。可惜信中只談了第一個問題,剩下的“不少的毛病”、“不少不正確的事實”尚未指出,胡適便于當月去世了。
信中指出的錯誤,全是給胡適貼金的,無非是吹捧胡適廉潔、儉樸、關心別人。倘若胡適好虛名,完全可以緘口不語,蒙混笑納。但胡適毫不含糊,對來歷不明、言過其實的虛名嚴加拒斥。 (林顯強)
編輯:老人報
關鍵詞: